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处级领导职位空缺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选拔部分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职位及职数
(一)广西医科大学图书馆馆长1名;
(二)广西医科大学教育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1名。
二、选拔范围
在广西医科大学全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职教职员工中选拔。
三、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上述职位人选应当具备以下任用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领导能力强,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工作实绩突出。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创新意识强,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克难,有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韧劲,能够切实推进技术、管理、制度等重要创新。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担当作为,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
6.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二)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具有5年及以上工龄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党政管理干部岗位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除上述条件以外,不同岗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广西医科大学图书馆馆长
(1)具有医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
(2)在副处级岗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3)具有国(境)外留学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2.广西医科大学教育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1)具有医学、教育学或管理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高及以上职称;
(2)在正科级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
(3)具有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以上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
(一)宣传发动
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方法及有关要求等。
(二)民主推荐
1.个人报名
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表需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行政处室的由处室主要负责人审签,二级学院和有二级党组织的由党组织负责人审签)并盖章。同时提供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定职级文件的复印件,组织考察时将对以上证件的原件进行验证。
2.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5日至3月30日上午12:00时止。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应聘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到组织部办公室(教学综合楼10楼1014房),应聘报名表电子版请发至广西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邮箱ykdzzb@126.com。联系人:董嘉溪;联系电话:5358562。
3.资格审查
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应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按规定进行民主推荐,为学校党委确定考察、拟任人选提供依据。
4.民主推荐
采取演讲后会议推荐和谈话调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情况将作为确认考察对象的重要参考。
(1)演讲后会议推荐:PPT演讲时间为6分钟,演讲结束后进行会议推荐,校党委常委填写A票,其他参会代表填写B票。
(2)谈话调研推荐:干部考察组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调研推荐。
(三)确定考察对象
学校党委将根据民主推荐情况、一贯表现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考察对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四)组织考察
1.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在学校网站和宣传栏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3.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4.同考察对象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等方面情况,深化对考察对象的研判。
(五)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查。
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经认定,查核结果不一致的,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六)党委讨论决定
学校党委常委会综合分析人选的考察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讨论拟任人选。
为确保选拔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七)公示任命
对拟任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下发任职通知,办理任职手续。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选拔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确保选拔工作客观公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被选拔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任何人不准为被选拔人员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被选拔人员出现违纪行为的,取消当事人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其他人员出现帮拉票等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应聘报名登记表
中共广西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